目的:分析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对中医类与非中医类医院医药费用的差异影响。方法:使用2022—2023年兰州市高血压门诊患者医保结算数据,运用单因素分析和间断时间序列模型进行实施前后比较。结果:中医类医院实施前后的次均西药费、中草药费和医疗服务项目费,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次均医疗费总额、中草药费和医疗服务项目费实施后呈现明显下降趋势(P<0.05);非中医类医院实施前后的次均医疗费总额、西药费、中成药费等,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次均医疗费总额、西药费和中成药费实施后呈现明显下降趋势(P<0.05)。结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对两类医院医药费用控制产生有利影响,且非中医类医院费用控制效果更优,但部分组成费用控制效果有待加强。要持续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推进多方协同治理与支付差异化,以提升门诊待遇保障水平。
陈蒙恩,王焱,张晓溪,等.门诊共济制度对中医类与非中医类医院医药费用影响的比较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25,44(12):13-18.门诊共济制度对中医类与非中医类医院医药费用影响的比较研究[J].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2025,44(12):13-18.